— 阿云 —

伯明翰的柯克兰1.1

罗莎╳弗朗索瓦丝

斯科特╳弗朗索瓦丝  

亚瑟╳弗朗西斯





亚瑟是个讨厌鬼。她记得亚瑟永远不会承认错误,记得他以她为借口买下的许多独角兽玩偶,记得她的第一个追求者被他割伤的肩膀。

罗莎认为她整个童年的痛苦都源于只大她五岁的哥哥,直到男人们上了战场,直到她成年,直到伯明翰只剩一个柯克兰。

她要独自直面一切惨淡,关于独居的少女,关于战争。把酒瓶子砸向闯入的陌生人时,她发觉痛苦或许并非某人带来的,痛苦原本就存在。

 

兄长们回来后,和她说,要干一件大事。

他们失踪的父亲是这种人,在城里所有人眼里,他们早晚是这种人。

用鲜血和左轮手枪换来不被所有人理解的荣耀。

真正的大佬不会让自己的出生地乌烟瘴气,他们卖房搬家,到另一个街区。

罗莎始终没有意见。

 

和弗朗索瓦丝度过的第一个夜晚后的黎明,她才真正意识到并非只有自己在改变。

她第一次在兄长面前肆无忌惮地抽烟,袒露布满吻痕的脖颈,头颅傲慢地抬起,令她都恶心,仿佛行刑前的红字国王。她诡异地激动着,想拉下行刑者手上的绳。

然而亚瑟一言未发。

斯科特喝醉了。举起枪,威士忌裹挟着子弹射穿了那个夏天才剥下的鹿皮。

她忽然害怕了。

斯科特整整大她十岁,放荡且无所谓,弟妹的生死都在酒精和毒品之后。他绝不管她,又怎么要怕他?

那是战争之前。

好像就是从他们回家之后,斯科特开始着家,开始不爱出门,开始把妓女带到家中。

但是亚瑟几乎日日夜不归宿。没人过问,问了他也有无数理由,地下赌场或几把手枪。

 

她在伯明翰乌云间的朝霞之色中,扯下沾染烟灰的男士西装外套,着黑马甲和白衬衫的柯克兰骑马穿过三条街,告诉她的情人离开。

她觉得那是永别,于是没有送出戒指。

 

然而第二次见她,罗莎正站在斯科特的房门之外。她没有偷窥的爱好,只是弗朗索瓦丝欢爱间的敌吟堪比魔鬼的召唤。

涂着艳紫的白皙双手,锁在她长兄的床上。

戴上了戒指。

硕大的绿松石和银色的环儿,明目张胆地宣示她是柯克兰的新娘,兄妹真是,心有灵犀。

她没有走开,只是关上的房门,用行走在一月的,沾满雪粒子的靴子底。

门上一团水印子,印出柏木原有的湿润。

房里没了声,斯科特没有开门,沙哑,极其笃定:“亚蒂,不要告诉罗莎。”

她没有出声。踹门这样幼稚的、发泄的行为,只有大她五岁的亚瑟配做。罗莎是个,冷静贤淑的好姑娘。

她就赌气般站在门外,仿佛等她偷情的夫人,思考着如何解决在她头顶上插上犄角的男人。

但斯科特开门时,她毫不迟疑地转身离开,点燃几根香烟再踩灭,就像她一整个上午都赖在她的房间抽烟。

只有披着斯科特大衣,遮掩残破衬裙的弗朗索瓦丝看到了,灰绿色的裙角。

 

他们一起吃了早午餐,罗莎蛋糕看见后门边上的苔藓被高跟鞋踏过的痕迹,沉默不语。

斯科特毫不在意,切开松饼,抹开奶油。

“罗莎,我们的好妹妹,我为你找了不错的婚事。”

她一惊,疑惑为什么斯科特还以为她会无条件服从他。她抽烟,喝酒,打架,睡女人,他还把她当作什么都会听从的小奶猫。

眼眶发热,之后泪融化了她面前的奶油。

斯科特没有发现,亚瑟开口:”如果你告诉我是一个琼斯,我会把你洗干净送进教堂,斯科特。“

”我是要抢他们的生意。但联姻是多此一举,老琼斯的私生子阿尔弗雷德身上流着柯克兰的血。“

”是’我们‘想要琼斯。“斯科特放下的刀叉。罗莎之后再也没见过他吃甜食,”阿尔弗雷德不满八岁。“

”那很不错。他很快就能改口叫柯克兰尊敬的父亲。“

罗莎笑了。明明谁都变了。可惜她变成什么样都要抓着柯克兰才能肆意,斯科特自有理由轻视他。

斯科特是个混蛋。弗朗索瓦丝也是个混蛋。

不,他们不能是一类人,否则要被说啊成天作之和,连蛇鼠一窝都不可以。

 

三个月后,弗朗索瓦丝抚摸着小腹从前门走进了柯克兰府邸。

罗莎不吵不闹,坐在前厅安静地涂着指甲油,艳紫色,左手食指上戴着硕大的绿松石。

”见到您我再开心不过,亲爱的嫂子。“

斯科特不如何在意她的情绪表现,他已经三十岁,战前就订过婚,毁了也未感叹过一次,”曾经就是曾经。“

婚姻是什么?是给和情人的儿子一个合法身份的方式。

 

弗朗索瓦丝的婚礼上她喝了很多酒,跳了很多舞,胃疼,脚也疼,迷迷糊糊,只记得是亚瑟和一个紫眼睛的金长发男人把她扶上了马车,和她一起回了家。

她分明记得那夜醉得太厉害,误把有着同样眸色的陌生男人当作弗朗索瓦丝,坐在餐桌前质问调着蜂蜜水的他为什么要把自己卖给斯科特。

醒时却躺在自己床上,向亚瑟问起,他只说带她回家的当然只有他。

她咄咄逼人,带着对兄嫂的怨恨,一同发泄到亚瑟身上。

他才悠悠开口:”上车时有个赫斯特街的中国人扶了你,王耀,是长发,你记错了。“

记不错。她认得王家人,他们搬来伯明翰一个月她就认识。

”大概吧,麻烦你了。“

 

她乘亚瑟去港口看货物的那天,去了他常过夜的”高加索人酒吧“。

店主在拉小提琴,《小夜曲》,闭着眼,金发搭在琴上。上午的酒吧除了醉鬼,只有她一个顾客和金发男人一个招待。

她伸手敲敲桌子,店主抬头,一双紫眸。

他笑,放下琴与弓弦:”柯克兰都这样?把酒吧当成自己家,敲敲桌子就要我明白要威士忌还是朗姆酒?“

 

罗莎出手果断,次日取钱,向弗朗西斯的原房东买下整个酒吧。

亚瑟回来后如何神色,她好奇,也不怯。斯科特追问两句前因,无果,于是继续卷烟草。

 

亚瑟在白兰地中加了一勺奶油冰淇淋,海中落入了一团月亮。像在战壕中开了一枪,白烟蔓延在七月。他本来该混着弗朗西斯的《小夜曲》喝到微醺。

斯科特一向会把他喝醉后的所作所为当作笑料与众分享。战争把他们烧毁一次,他总能嗅到烟火味之下大哥满身的威士忌味,恶劣的玩笑居然都可以称作熟悉。

罗莎往往坐在一旁等他清醒,一边等一边喝茶或很淡的啤酒,或者交换着喝,直到他可以自己喝下醒酒汤。他点烟,恍惚地沉默着,罗莎回去睡觉。不,他只见她进卧室,或许她翻了窗去见情人,说不准。

 

他在从弗朗西斯那知道赫拉克利特是个死在千年前的希腊人前,就明白,明年夏天的玫瑰再不是今年凋谢的这朵。他们永远来不及认识对方。

他有点想那个充满柑橘汁和玫瑰香的夜晚。弗朗西斯坐在酒店吧台上慢悠悠扣上扣子,和他说花永远是花,水永远是水,如今是一场镜花水月,明早他们还是会争吵,还是冤家。

他隔着薄衣吻他:“我以为刚做完的人们会说几句缠绵情话。”

“得了吧。”弗朗西斯把手指插入他发间,“我同意你干我又不是因为你那甜蜜到腻的连篇胡话。”

 

和他谈判的两个爱尔兰人开始装醉,今夜不能解决了回去。

他莫名慌乱,像二十二岁那年抱着军帽坐上火车,对面的两个大兵睡得打呼,只有他在烦闷,忍着不碰藏在帽子里的烟,怕一不小心就抽没了。

 

他坐车回城,从赌马场牵了一匹马,翻身上马。坐了太久安稳板凳,在马上颠簸腿都稍稍僵硬。

在岔路停顿半晌,终还是先回了家。




碎碎念:《浴血黑帮》  上瘾但并看不懂之后的诡异文字们凑在了一起。

可能没有后续。

我不知道为什么加了一小段它就过不了了。

感谢阅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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